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及其施行法令等规则,武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安排对食用农产品、餐饮食物、调味品、速冻食物、粮食加工品、饮料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豆制品、酒类、蔬菜制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蜂产品、水产制品、饼干、罐头、速食、食糖、蛋制品、糕点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、茶业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、食物添加剂、特别膳食食物、其他食物、薯类和膨化食物、生果制品共29类食物算计2461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,概况见附件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触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,武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等规则,及时发动核对处置作业,依法开展调查处理。